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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8-7-30 11:05

转载:民航新政策:残疾旅客和工作犬可优先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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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新政策:残疾旅客和工作犬可优先登机 [/b][/size]

  新华网甘肃频道7月30日消息

  兰州日报讯 曾有一位腿伤女孩,需要乘坐飞机治病,因航空公司拒载而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少女被迫截肢。旅客与航空公司最终对簿公堂,因没有相关法律文本,争议较多。而经修订后定稿的《[color=blue]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残疾人航空运输政策[/color]》,自[color=blue]7月17日开始执行,至2008年11月30日结束,将确保残[/color][color=blue]疾人乘坐飞机。[/color]

[b]     残疾人服务内容被细化[/b]

     据中川机场工作人员介绍,这项新政策的出台,将在一定程序上减少此类争议。这项政策是中国民航史上制定的第一个关于残疾人的航空运输保障政策。该政策首先对“满足乘机条件的残疾人”概念进行了清晰地界定,并对市场销售、地面服务、客舱服务、安全检查、航空保安、航空器保障、现场指挥等相关环节所涉及的残疾人服务条件和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每班次残疾旅客不能超过10名

     根据该政策,载客人数为101-200名的航班,实际残疾旅客的人数不得超过10名,载客人数为201名以上的航班,实际残疾旅客的人数不得超过15名,即便在增加客舱乘务员的前提下,航班运载残疾旅客的人数也不能超出上述规定的一倍。在运载残疾人代表团时,一个航班可酌情增加残疾人旅客的数量。进出兰州中川机场的客机,载客人数都在800以下,多为百人左右,甚至几十人,因此一个航班不应超过10名,若人数较多,应及早与有关部门联系。航程超过3小时要提供专用椅

     在航程超过3个小时的航班上,航空公司应为残疾旅客提供机上专用窄型转椅。航空公司和机场在为不能独立移动的残疾人服务时,无人照看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当航空公司因残疾等相关原因拒绝为残疾人提供运输服务时,应在拒绝后10日内向其提供书面说明,说明可能对其飞行安全不利的合理而具体的根据和相关理由。目前215辆机载专用窄型轮椅已经分配到包括国航、南航在内的9家航空公司,938辆窄型轮椅,1790辆普通铝合金轮椅以及12辆车载电瓶车已经运到北京、青岛、上海等11个涉奥机场,以满足残疾、行动障碍者在2008年残奥会期间的无障碍通行。

     [color=blue]工作犬将被允许登机

[/color]     对于需要导盲犬的残疾旅客,航空公司和机场应允许残疾人所用的工作犬为其服务,并且在登机前为其系上牵引绳索,陪同上机后不得让其占用座位和任意跑动。[color=blue]工作犬必须具有动物身份证、驯养证、工作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书或项箍、挂牌标志等。 [/color]


[url=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08-07/30/content_13975286.htm]http://www3.xinhuanet.com/chinanews/2008-07/30/content_13975286.htm[/url]

卡拉 发表于 2008-7-30 11:48

说实话早就应该这样!: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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