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跟踪:《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疑引起当地弃犬增多?

跟踪:《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疑引起当地弃犬增多?


  2008228,《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成都拟采取对养犬者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养狗门槛,通过立法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人的行为。

  《草案》规定,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以及其他区(市)县政府划定的限养区域都属于限养管理区,在限养管理区内养狗,每户只能养一只,并需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养犬登记、犬只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宠物收容处置中心建设、为登记犬只购买动物伤人保险以及其他犬只管理工作开支等。具体收费标准将由市政府制定,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公布。

  限入场所
  《草案》规定,除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外 3种区域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包括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影剧院、博物馆、候车厅等公共场所;限养区内城市主要街道、公园、社区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场所。禁止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都应当设置明显标识,餐厅、商店、市场等可以限制犬只进入。社区居委会、业主大会也可约定禁止遛犬的范围。

  养狗义务
  《草案》还规定了养犬人的义务。包括不得因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应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及时清除;不得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出租车时,应征得驾驶员同意;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只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养犬人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吊销犬只登记证的,5年内不予办理养犬登记。

  遗弃狗狗处罚要具体
  双流爱之家的陈阿姨收容了800多只流浪狗和流浪猫,她认为把禁止虐待、遗弃狗狗写进草案很好但还应当制定具体的处罚措施,因为只有明确处罚措施后,才能减少针对狗狗的暴行。但她同时认为,政府收费标准不能定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导致一些养狗者因不愿支付管理费而随意丢弃犬只。那样,街头的流浪狗将更为泛滥。

  限养区内禁止犬只交易
  《草案》规定,成都市犬只收容处置中心确定建立。并规定了用电子芯片管理宠物,要求犬只应植入电子芯片,作为犬只身份标识。限养区禁止从事犬只养殖、交易。禁止在交易市场以外的公共场所从事犬只交易。

  对特殊人群减免养犬管理服务费
  《草案》还提出,对于单位饲养的工作犬盲人饲养和肢体重残人饲养的扶助犬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服务费;饲养绝育犬或者生活困难的鳏寡老人养犬的,减半收取管理服务费。
  

  立法背景:成都全市犬只4年增长1250%
  据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建生介绍,20037月以前,根据《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市居民养犬要到公安机关办证并缴纳犬只管理费,这种高门槛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限制养犬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我市共有犬只8万只。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取消了犬只管理费,极大地降低了养犬成本,犬只数量激增,截至2007年我市犬只数量增至90万只左右,短短4年时间全市犬只的增长率达到1250%,限养区犬只的增长率达到800%大大地侵占了我们有限的生存空间 ,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强养犬管理。
  据悉,1996年通过的《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是一部地方性规章,而《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则已经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相关链接: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http://www.cpd.com.cn/gb/wnfw/2006-02/21/content_564268.htm

资料来源:http://news.qq.com/a/20080229/000349.htm(成都晚报)
     http://www.newssc.org/gb/Newssc/meiti/cdsb/jryw/userobject10ai1381803.html(成都商报)

TOP

追踪报道--成都弃狗突然增多 因为养狗要缴费?

成都弃狗突然增多 因为养狗要缴费?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2008年3月6日),北站西三巷的余师傅突然发现,巷子里出了三只流浪狗。在城市的另一端,以收容流浪狗闻名的成都爱之家小动物保护中心,负责人陈运莲一周内接到了近60个咨询电话。众多小动物保护人士纷纷猜测,我市的流浪狗突然增多,与最近《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的披露不无关系,“因为很有可能养狗要征收管理服务费了,每户限养一只狗……”

  市民疑惑
  流浪狗怎么增多了?
  市民余师傅工作单位所在的北站西三巷,本并无流浪狗的踪影。昨日,余师傅在一处绿化带发现了一只被人抛弃的病狗;回家路上,又在巷子里见到两只流浪狗来来回回地觅食。余师傅昨日在电话中担忧地说:“听说养狗可能要收管理费了,好多人都说不想养了。”
  宠物爱好者张小姐养了两只金毛犬,并收留了一只流浪土狗,“在我们的狗友QQ群里,家里养着一只宠物狗后,又收养一两只流浪狗的朋友大有人在。如果每户限养一只狗,那它们何去何从呢?”
  “这几天,电话几乎被打爆了。”成都市爱之家小动物保护中心陈运莲告诉记者,自《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公布一周以来,自己接到近60个如何将自己的宠物狗送到爱之家的咨询电话。“往常我们每周收容1只~2只流浪狗,最近一周就收了6只。”对于这种局面,陈运莲分析说,“很多打电话来咨询的人都担心犬只管理费可能很高,自己无力承担,又不忍抛弃,所以问我这边能不能收留。还有的人是因为家里养了两三只狗作伴,担心违反一户一犬的规定。”不过,对于一通又一通的咨询电话,陈运莲均安慰对方:“现在只是养犬条例的草案,并不是最后的方案。”据了解,另一家救助流浪动物的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这几日电话咨询量多了一倍。“以前每天七八个,现在十五个左右。”负责人乔伟说。

  相关说法
  建议从重处罚遗弃动物者
  对此,亚洲动物基金有关负责人认为,对养犬者收取管理服务费,主要是为了对城市犬只进行有效管理,这原本无可厚非。但“实际情况证明,高收费并不能使养犬爱好者放弃养犬的想法,反而使管理难度加大。有关部门对本市有多少只狗、是否免疫、在何处免疫、行为是否规范都无从了解,造成了巨大的管理漏洞。”他称,现在许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犬只的登记和管理费用,例如北京已从原来的5000元降到了1000元,而深圳只收取300元的登记费用,其中包括了为犬只注射疫苗和植入芯片的费用。“与北京、深圳这些城市相比,成都市民的经济收入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们建议对犬只管理采取‘低门槛,高处罚’的办法。并且取消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区别,对所有犬只进行有效管理。”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我们很高兴看到成都市在新的养犬条例中加入了‘不得虐待、遗弃所养犬 ’的规定。然而,遗憾的是,却没有对此行为进行处罚的规定。保障动物福利是体现政府犬只管理的先进性和文明性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对虐待、遗弃动物的行为进行处罚,不仅能够培养人们对动物的尊重,也是让养犬人对自己的宠物更加负责,减少城市流浪犬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建议在新法规中能够加入对对虐待、遗弃犬只的惩处措施。”

  政府表态
  将召开听证会听取市民意见
  对于养狗新办法有可能带来的影响,记者致电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主任周越霖。他说:“目前,《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未来还将进行第二、第三次审议和举行听证会。所以,现在的草案并不是最终结果,人大今后的会议将继续审议、调整该草案。另外,立法的过程本就是一个利益平衡 的过程。市民的议论是好事,我们尊重公民权力,希望多收集、听取各方建议,还会召开听证会公开征求市民意见。”
  记者 钟茜 廉钢

  新闻背景
  2月29日,成都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 《成都市犬只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成都市的犬只管理将分为限养管理区和非限养管理区。按照规定,在限养管理区内,成都将实行犬只登记制度,每户限养犬只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只,拟征收养犬管理服务费。

消息来源:http://cdwb.newssc.org/system/2008/03/07/010719185.shtml

相关新闻链接:
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即将颁布 椰城出现弃犬高峰 海口每天增加五十余流浪狗
(海南经济报)http://www.hnjjb.com/pages.php?xuh=37577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