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协会环境与动物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华也持相同意见。不过,他认为,目前要为动物福利特别是非野生动物立法还存在一些实际的困难。他介绍说,目前我国的一般法律都有其相应的主管部门和执行机构,比如陆上野生动物的保护等属于林业部门的管辖范围,而畜牧业及水产动物等则由农业部负责管理。当相应的法律法规出现缺陷,他们就可以提出相关建议来修改。像以前在《畜牧法》中就没有提及动物的福利问题,但是这次修改就加上了某些条款。而对于家禽家畜及家养宠物等小动物,在我国并没有相应的主管机构,“所以想形成完整的立法议案是有难度的”。
那就让张阿姨的中心成为一个主管部门或执行机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