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zeta在2005-9-11 22:34:19的发言:
看到这个就想起我伟大的姐姐!她家的花花被抄上车后,她不由分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速也跟着上了车,死抱着花花怎么说也不下车,警察无奈了,就让她跟着走。我姐向来能说,虽说律师没考上,但在高法当了一段时期的厅审打字员(不知该怎么叫,反正就是法庭上法官斜下面那个飞快打字的职位,大家看电视时注意一下就行拉),就利用工作单位之便(她现在还在用,用来对抗交警的检查,虽说她早五百年就不跟那干了)一直跟警察喷呀喷呀喷呀喷呀喷呀……,结果在半路被警察揣下来了,然后她抱着花花回家~~~
好强啊!!!我估计那警察疯了……
佩服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