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该给上周末做绝育的4只流浪母猫拆线的日子,因为上次做绝育的全是母猫,我家没有那么多地方容纳她们,所以有其中三只猫就放到一个看车棚的大爷那里(那三只都是他跟老伴儿一起喂的流浪猫,跟他们也熟),今天下午我跟龙舞把寄养在我家的那只猫拆完线之后就给去车棚给那里的三只猫拆线,结果刚到车棚,车棚的阿姨就告诉我们一件令人发指的事情.........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阿姨跟大爷看的那个车棚隔壁有一间屋子,是一男的自己盖的,他在那间屋子里养了好多只狗,其中两只大的,五只小的,那天那男的跟他老婆吵架,就拿其中一只小狗出气,小狗挨了打之后就跑开了(后来又回来了)。那男的还是觉得不解气,于是又去拿其中一只大狗出气(大狗是被拴着的),他竟然亲手将大狗的一只耳朵从根部割了下来,扔到他老婆脸上........
阿姨说完之后,我足足傻了半分钟,虽然最近老有打狗的,虐猫的,这种事情听的是不少,可是真正发生在我身边的,还是第一次!
“那那个狗现在在哪儿”我问。
阿姨朝车棚旁边那个房子一指“就在那儿拴着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顾不得怕狗了,就跑过去看那只狗。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这只狗被一根绿色的绳子拴在那家的门口,他是那种大耳朵耷拉着的狗,所以我没有走得很近就能清楚地看见那只狗的一只耳朵没有了!!!他一定很疼,不过很坚强,已经不叫了。车棚的阿姨告诉我这个男的不想要这狗了,想把它放生了,可是狗又自己跑回来了!我很想过去看看他,摸摸他,告诉他“这样的主人,你为什么还要那么衷心?你为什么还还要回来?”突然想到昨天黑狼被领走之前,张阿姨的侄女多多非常不舍,她抱着黑狼说:“如果有人欺负你,你就咬他!咬死他!然后自己跑回来啊!”不知道为什么,突然想到这句话,我竟觉得鼻子酸酸的!当时真想这只狗干脆把它那个该下地狱的主人给咬死了得了!他很漠然的看着我,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是绝望吗?也许他还以为是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这只是主人对他的惩罚呢!也许他还想着只要以后不再犯错,就不会有事了!会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要想办法救他!回到车棚,我跟龙舞说“你也去看看他。”龙舞说“我不忍心看!”想了想又说“谁让中国没有法律呢?难道立一个小动物保护法真的有那么难吗?”我无语,是啊,我无法可依!不但如此,而且警察还是我们最不敢碰的禁区,要是把警察给引来了,且不说这只受虐的狗是35CM以上的限养犬,还有剩下的那大大小小6只狗也都是没有狗证的,全抄到七里渠去,那就不是掉只耳朵的问题了!所以我们再三告诉周围的人,千万不要打110,否则这只狗的下场会更惨!可是,有谁能告诉我, 我们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把它救出来呢?去跟他评理,去谴责他,他肯定听不进去,顶多让我逞一下口舌之快,可是谁敢保证我走了之后他是不是又会拿狗出气呢?找帮男的跟他打架,万一把事情闹大了,引来警察更是遭殃!只有偷,好像还比较方便一些!可是真的救出来了,这样的一只狗,我又该如何处置它呢?城里头限养,要是送到农村去,又有谁会要一只残疾的狗呢?
中国的法学界的同胞们(我也是学法律的),人大代表们,请你们少些借口,多些行动,尽快通过一个保护小动物的立法吧,那些流浪的小生命,受虐的小生命,它们也是这个自然界的神圣产物!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它们的生存权也应该是神圣不受侵犯的!我们加快一些立法的脚步,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可以幸免于难!没有立法,我们的救助真的举步维艰!这其间的无奈和辛酸又有谁能理解!难道中国出了一个虐猫女还不够?还要再把多少个可爱的小生命送上黄泉才满意呢?难道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拥有着5000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我们的文明就体现在对小动物的残忍上?
其实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我们应该把宠物和人的其它私有财产区分开!人对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是享有所有权的,但是对于一个生命,我们应该多一些尊重,少一些霸占!
后续:刚才我们又从车棚经过,车棚的阿姨又告诉我们那个男的刚刚说那狗他不想要了,要炖狗肉。阿姨让他别炖,想吃肉的话阿姨给他买10斤猪肉,无论如何,我们先把那只狗转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