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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打狗事件凸显肉食者执政理念的蛮荒落后

[转帖]打狗事件凸显肉食者执政理念的蛮荒落后

打狗事件凸显肉食者执政理念的蛮荒落后

  山僧

  云南牟定县的打狗事件激起了网民的一片谴责,凸显肉食者执政理念的蛮荒落后。

  一,非法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被打的狗绝大多数都是有主的狗,也就是意味着这些狗都是公民的私有财产。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我国宪法也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只有在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方可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牟定县并未依照法律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就直接动手打狗,显然是越权的非法行径。

  二,违反《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之后方可扑杀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仅限于染疫者、并且需要给予主人适当的补偿。牟定县扑杀的狗远远超出了法律限定范围,除军犬、警犬外不问健康与否皆在必杀之例。再者,扑杀一只狗给狗主人5元太低、补偿并不“适当”。

  三,影响公民维权的公正法律审判

  司法机关不能履行与自身裁决职能相违背的其他职能,否则容易介入利益冲突、成为一方当事人;这样公信力自然大打折扣。自然正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当公民起诉打狗事件时,检察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人员因为被抽调到打狗队,法官成了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冲突的一方,公民如何相信法官的公正、中立呢?如何相信检察官的法律监督呢?

  四,宣扬暴力,制造恐怖

  即使需要杀狗,也应当采取闷杀、溺杀等等更为文明的方法,怎么能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棒杀呢?偏偏选择这样野蛮血腥的手段,固然省事,但粗暴地践踏了尽量珍惜生命、热爱动物、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普世价值观。肉食者没有先进的执政理念也就罢了,难道连做现代人的最起码道德都不具备了吗?

  中国互联网的管理理由之一就是为了防止宣扬暴力。一边说不要暴力,一边制造暴力,何其出尔反尔、自相矛盾?

  五,既往的渎职

  牟定县这次扑杀了5万多只狗,其中只有4千多只注射过狂犬病疫苗。这就是说90% 以上的狗是非法豢养的。大规模的非法现象的长时间存在,牟定县的执法者干什么去了?最终导致三名公民因遭狗咬而患狂犬病死亡,他们难道不需要承担相当责任吗?死人而后杀狗,实际上是开脱自己嫁罪于狗、转移人民视线的权谋之举。如果说违法者众、执法者或执法经费不足,那么,责在立法部门:你制定了法律,却不拨足执行费用、组织足够执法人员,这不是有意让自己制定的法律得不到执行、陷执法者于渎职罪吗?

  六,对抗中央

  今年年初,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还公开表示,我国不存在大规模组织打狗队打狗的问题。不管说的是不是事实,至少说明中央并不认可这种行为。牟定县的肉食者胆子可不小。

  广播、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充满了肉食者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MZD思想、DXP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无产阶级先进性及某某先进事迹报告,都是一些哲学、思想教育,独独不见学习肉食者作为执政者最需要的现代国家管理学及普世价值观教育,无怪乎出现荒谬绝伦、野蛮血腥的打狗事件。

  死者长已矣。但地下的狗决不会认为事情已了,它们的灵魂会一直注视着:有没有肉食者出来忏悔、赔罪,有没有非肉食者为权益遭受侵害而拿起法律武器,法律武器还有没有用。

  作者电子邮件:z- z- c171@ 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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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别的办法 这有团结起来抗争!

如果他们还不住手 我还要发动全国动保组织走上街头抵制去云南旅游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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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深刻、入木三分!
选择爱,就是选择与上帝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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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把中国的执政者全部都回回炉,让他们爹妈重新教育一下他们,说谎话不是好孩子,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类学前班小朋友都懂的常识[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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