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狂犬病疫情,造成人员死亡,继而引起大规模捕杀犬只的事件。截至目前,山东省济宁市、云南省牟定县等地狂犬病疫情已造成近二十人死亡。面对疫情,济宁市目前正采取措施给狗强制免疫或捕杀,牟定县也已杀狗五万余只。
把数万条狗“一杀永逸”的做法,被网友和读者套上了“懒政”的帽子,仅新浪网友留言就达几千条。《江南都市报》甚至提出“五万条狗一杀永逸是不是懒政”的疑问。
应该说,在发生狂犬病疫情时,当地政府作出全部捕杀犬类的决策显然存在着很大的政治风险。随着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饲养宠物已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作为政府,应该理性和人道的处理这个问题,如果单用捕杀如此简单的做法,只能使政府的形象遭到破坏,使我国的国际形象受损。
狂犬病是一个古老的病种,有犬的地方就有可能发生狂犬病。在全球狂犬病的发病人数中,我国位居第二,每年造成的死亡人数在两千人以上,仅次于印度,是严重危害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动物疫病。从扑灭疫病的角度看,把狗全捕杀光当然是个最直接最有效控制狂犬病的好办法:狗都没了,看似彻底地消灭了狂犬病。可事实上并非如此,狂犬病并非狗的专利,猫、狐狸、猪、兔子、牛和蝙蝠等很多动物都可传染狂犬病。
人的生命固然是第一位的。在保护人的生命的前提下,我们应试想如何尊重动物的生命、如何科学防控?发生了狂犬病,就把狗统统杀完,那么,发生了口蹄疫,是不是就把猪、牛等也全杀光?有了禽流感,是不是要把世界上所有的禽类全都消灭?
限制饲养犬和对犬进行扑杀,没有法律依据,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符合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懒政、庸政的行为。人类作为执掌文明的万物之灵,也得遵照文明法则,建设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在犬数量比人都多的法国,从未听说发生大面积狂犬病和大量捕杀的事情。一些动物保护人士,也曾因韩国吃狗肉,提出反对和抵制日韩世界杯足球赛。
我国曾多次组织捕杀犬,但饲养量却没有减少。饲养宠物是公民的权力,但是否文明、科学的饲养宠物,也体现着饲养者的素质。只顾自己的喜好,不管对他人造成的影响,不符合一个当代公民应具备的素质。
科学的方法是,以法律为依据,加强对养犬的监督管理,为易感动物定期注射疫苗,普及预防知识,在人被动物咬伤后马上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抗毒素预防针,这是完全可以将狂犬病控制住的。
控制狂犬病的发生和流行,笔者认为应着重从以下三个环节入手。
一是政府重视。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去落实、去规范管理。特别是要改变行政理念,变靠行政强制为依法规范,把对家养犬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作为管理的基础,从根本上杜绝狂犬病的发生。
二是职能部门严格执法,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加大管理力度,搞好家养犬的安全、卫生、防疫、无公害化处理,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各养犬户应主动自觉的按照国家狂犬病防治规范,做好防控工作。要按时为自己养的宠物犬及守卫犬定时进行狂犬病防疫及其他疫病的防疫,及时去虫,确保所饲养的犬只健康;管好自己饲养的犬只,定时遛放,不要进入公共场所,外出要由成年人牵领,不要让自己的犬只对路人造成恐吓;提倡文明饲养,注重社会公德,对犬只的犬体卫生和环境卫生要时刻注意,对自家的犬只排出的粪便及时进行清理,发现疑病犬、流浪犬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处理,减少污染源,以确保环境卫生,从而确保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全洁净的环境。
(作者:张高峰;保定市畜牧水产局宠物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