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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新闻]“爱,来自我们”推动动保立法活动报道 (活动照片汇总)

宫伟,我有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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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吗 应该多放心张照片呀

[em01]
从你走进我的生活开始 以后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欲 不管是快乐还是困苦 请答应我 我们永远不分离 不离不弃 来举起你的爪子 跟我一起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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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bestgw13在2006-10-30 12:45:01的发言:

啊啊啊啊 ,我在哪里?

和合,这次活动真是很成功,我们的社员都很有感触

是啊是啊,你在哪里哇~[em04][em04][em04]
对人对事仔细分别是好事,但不要因此成为一个评论者或正义的鉴定人,我们没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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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能没有我们的宫主席阿,发言就数你最长,肯定得有好些照片嘛[e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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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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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能在邯郸设立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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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有和颦儿姐的合照,那么好的机会真是应该和所有的志愿者好朋友合影,那天后来就是忙的都忘了,以后都给俺补上呀!

在此注明:俺姓“龚”[em05]

在此更要呼吁,立法势在必行,希望广大同胞们多多让身边的朋友加入到此次活动中来

HAKUNAMATATA msn:bestgw13@hotmail.com qq: 3249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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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患,还是人患?

中国的狂犬病既然已经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国家为什么不广泛的开展教育,让人民学会以科学的方式自救、自保?为什么不出台法规,限制、惩处不文明的养犬人,和丧心病狂的狗贩子?因为无法可依,无德养犬人和邻里的矛盾激化,爱动物人士和恨动物群体的对抗升级。由于对狂犬病的无知,人们盲目恐慌,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剧增,本本分分的养犬人也在这种压力下夜不能寐……

很多在国外学习、工作的朋友们,每天都能通过各种渠道看到关于国内的负面报道,有些报刊甚至使用“种族屠杀”这类的词汇来形容国内的犬只管理形式。(通过google搜索“china dog”可以得到几百万这样的结果)面对国际友人的质疑,我们为祖国不平,但也无言以对,以个人来说,我们没有任何立场代表国家发表言论。但是,我们很心痛,简单的一件事情,让国际社会给我们的祖国和人民扣上了不必要的罪名。如果事态继续这样发展,我们又如何保留住一个正面的形象,去迎接2008奥运会的到来?

试问,中国的猫狗数量如此之多,繁育如此之快,直至遭受如此的浩劫,难道是他们自己造成的么?如果没有私虐、遗弃、贩卖,如果没有人类主导的过度繁殖,所谓的“都市宠患”会发展至此么?如果不文明的养宠行为都能及时得到应有处罚和再教育,宠物主人还敢肆意胡为么?如果非法宠物市场得到控制,各种疫病还会蔓延么?所谓治病要治本,灭火要循因,一味打压的后果,就是让问题从内部恶化,直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劳民伤财,得不偿失。希望有关部门能三思而后行!

在org的访客留言里,有人说中心是一个犯罪组织,张阿姨说的是反动言论。(经查,这两起留言来自同一个人,对于此人的身份,迟早也会水落石出。)我真想请问这位仁兄,一个为了祖国法制的完善出谋献策,为了奥运的辉煌争光添彩的组织,何来犯罪之意?一个赔进自己全部财产青春,努力播撒爱心种子的女性,何有反动之理?如果您有足够的理由和证据驳倒我,请你站出来,我乐意接受您的赐教!

当我们对动物的爱成为了一种习惯,小生灵们获得的小小幸福,就会升华成人类永久的幸福!
jenny_052483@hotmail.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mmgg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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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01]好多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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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忍写得好!一个泱泱大国做事情竟然可以毫无逻辑可言,真真让人汗颜!一位朋友说得好,“如果我开车撞了人,那么是应该砸烂我的车还是应该找我索赔?”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砸烂人家车的人就算再有理由也要负法律责任,那么对于有监护人的狗狗们,怎么一旦由于主人的管理不善而误伤他人,就该赔上狗狗的命呢?而不负责任的主人倒可以逍遥法外,这种处理事情的方法,竟然出自于一个大国的政府,这样的宣传竟然出自于最有舆论导向的中央电视台,我真真感到羞愧!!!

动物的智商不过相当于一个孩子,其行为的规范与否与主人的教育有直接关系。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宠物主人和宠物的关系也是一样,宠物是否“有教养”,只要看其主人是否“有教养”。想建立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生存环境,永远不可能依靠屠杀动物来实现,出路只有一条,而且是唯一的一条--规范人类自己!

善人行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恶人行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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