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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都属于中国 瞧瞧人家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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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狗只香港也严格管制
2000年6月17日,香港法例第167章《猫狗条例》中的《危险狗只规例》实施,该《条例》对“格斗狗只”、“已知危险狗只”及“大型狗只”也进行严格管制,格斗狗包括四种及其混种狗只。

格斗狗只包括四种狗,即比特斗牛哽、阿根庭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比特斗牛哽日本土佐犬及这些狗只品种的任何混种狗只。任何人士如养有格斗狗只即属违法,除非该狗已经绝育。所有格斗狗只均须时刻以特别的颈圈识别。在公众地方,包括建筑物的公用部分如电梯及大堂时,该等狗只必须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狗带稳妥地牵引,以及稳妥地戴上口套。香港政府希望,通过禁止繁殖及入口格斗狗只,在实施后七至十年内,香港将不会再有市民饲养该等狗只。

第二类已知危险狗只则由裁判官裁判。任何狗只如在没有受任何形式的激怒的情况下,袭击任何人或家畜,令其受重伤,或屡次袭击人畜,或令人害怕会受其袭击,则裁判官可宣布其为危险狗只。已知危险狗只所受的管制,大致与格斗狗所受的管制一样,即须绝育、戴上识别颈圈、在公众地方时须以狗带牵引和戴上口套。

第三类被管制的狗是大型狗只,是指所有体重超过20公斤的狗,这一类狗在公众地方时均须以长度不超过2米的狗带牵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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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但不限制,向香港特区学习!

狗是我们与天堂的联结,它们不懂何为邪恶、嫉妒、不满,在美丽的黄昏和狗儿并肩坐在河边,有如重回伊甸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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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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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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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一国两制吗 狗也一样呀!!

大家醒醒 是在中国大陆!!!!

从你走进我的生活开始 以后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欲 不管是快乐还是困苦 请答应我 我们永远不分离 不离不弃 来举起你的爪子 跟我一起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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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啊
楼下,签名支持立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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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怎麽忘了“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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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学,学学
动物总是有机会去检验人类那脆弱的友谊和忠贞--我爱我的老大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http://home.ani8.com/blog/my/1504/index.htmlMSN:zll851112@hotmail.com 视频博客http://blog.sina.com.cn/85ba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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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都有可参照范本了,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啊!还等什么呢![em08][em09][em11][em12][em10]
别拿自己太当人,别拿别人太不当人!.(我就是qq上的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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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个人赴香港旅游。

香港是中国的?那为什么我去还需要去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因此结论是,去香港就是出国…………

俺在遥望,
市场之上,
有多少的东西正在自由的上涨。
昨天已经,
掏干了钱囊,
和你重逢在借钱的路上。
手头越来越紧,只能回想,
有钱的日子象在天堂,呕也,呕也,呕也
谁在控制,物价狂涨,
昂贵的猪肉象白云在飘荡。
东边借钱,西边还帐,再紧紧腰带,来碗面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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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特讨厌崇洋媚外的人 可是 我现在不得不说 做为一个"文明古国"的人 我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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