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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07.6.19新京报文章《公权力没有先发制人的权利》有感35公分

读07.6.19新京报文章《公权力没有先发制人的权利》有感35公分

今天读了新京报文章《公权力没有先发制人的权利》有感而发。
文章说:“我们都知道,现代法制社会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无罪推定。也就是说,事情没有发生前,国家机关不能以对方有可能犯罪而对某人进行抓捕,如果这么做了,就等于说我们这里的男人都是强奸嫌疑人,而女人都涉嫌卖淫,因为正常人都有这方面的能力。所以,现代社会法制的基础,就是先假定每个人都是无辜的。没有这个假定,也就没有了法制的基础。”
我认为,对我市城镇禁养超35公分狗,也正是如此。警方说“把金毛等犬种纳入禁养范围,主要出于‘安全’考虑,犬总有动物性的一面。小型犬如攻击人,很容易就会被及时控制住;但大型犬却容易令‘局面失控’,对人身造成伤害。”
我们将警方的解释再对照文章的论述,就不难看出,这种提法就是明显违背了法制社会的基本原则,尤其是出自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司法部门更是令人悲哀!
我曾见有网友说原本26日宣布的解禁消息,因为有关部门作了民意调查,反对的呼声太高所以取消了。我认为,如果说因为这个解禁是违反法律原则,大狗伤害了他人利益,这个取消是应该的。但是相反,如果仅仅根据所谓的“呼声”来决定一个法规是否可以施行?私权是否可以存在?这岂不又是一个违反法制原则的悲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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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政府的公信力正因为某些部门出尔反尔的做法而逐渐流失
这是目前我国政府改革面临的紧要问题之一
楼下,签名支持立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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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呼声!!真正的呼声来自哪里!!
真正的呼声不是他们说出来的,而是应该大家都看得到的。。。反对解禁的呼声,在哪里呢!!
动物总是有机会去检验人类那脆弱的友谊和忠贞--我爱我的老大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http://home.ani8.com/blog/my/1504/index.htmlMSN:zll851112@hotmail.com 视频博客http://blog.sina.com.cn/85ba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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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不了解民声是失职吧……为什么非要等呼声呢……
当我们对动物的爱成为了一种习惯,小生灵们获得的小小幸福,就会升华成人类永久的幸福!
jenny_052483@hotmail.com
博客:http://blog.sina.com.cn/mmgg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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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政府证实下他们什么时候做的社会调查?由什么机构来进行的?结果到底如何?为什么没有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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