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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北京治安总队给我来电话了!

今天北京治安总队给我来电话了!

今天下午我接到了北京市治安总队的一个女同志给我来的电话,主要内容就是告诉我,他们收到了市长信箱转给他们的我的信函,问我是否需要书面的告知,我说,需要书面的告知!但后来我才知道,书面的告知就是告诉我收到了我的来信,并不是对我信件内容的答复。
后来,我询问,你们对我的信件的答复是什么?她回答是:“我们还是执行重点管理区禁养超35公分犬”,我要求她解释一下为什么34公分就让养,而35公分就不让养?这个尺寸是根据什么制定出来的?如果是调查出来的我想知道35公分的视觉承受度是怎样调查出来的?她说,他们不是制定法规的单位,他们会把我的意见向上级领导反映,今后在有关的会议上会提出来的。我说,你们是执法部门就更应该知道法规的严肃性,科学性,你们如果让老百姓执行一个违反法律的法规,这个法规怎能执行得好呢?我想,你们还记得动物园事件吧?这个事件就说明我们群众对违反法律的法规的反感和抗议,你们应该吸取教训,在您们整治北京市9大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第一条就是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我想问你,文明养犬有大小之分吗?有地域之分吗?是不是只有养小犬就文明,养大犬就不文明?你们说养大犬有人害怕,我认为狗是可驯服的动物,什么素质的人养什么素质的狗,世上让人害怕的事情有的是,是不是只要有人害怕就禁止呢?比如,有人害怕汽车,是不是汽车就不能行使呢?有人怕狗是事实,这正是需要我们加强教育,养狗人和不养狗人相互理解,相互避让即可达到和谐,单纯仅仅因为有人害怕,而并没有侵害他人利益,我们就轻易的对他人进行惩罚,这能合法吗?
我说,我说的不一定有道理,我的思维可能也有误区,希望您能给我指正,她说,您说的很对,没错,我一定给领导反映这件事。
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向领导反映一下,建议有关部门召开养狗问题的听证会,我也希望能够邀请我去参加听证。最后我告诉她,我从去年至今给市长信箱写了30封信,有18封转到了你们公安总队,我很高兴今天第一次接到你们总队的来电回音,谢谢!
以上就是这次电话的大概谈话内容,如果以上内容与电话谈话有冲突,以市公安局电话纪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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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打太极吗?你对,但是我不改
别拿自己太当人,别拿别人太不当人!.(我就是qq上的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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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的修改是有程序地
一步一步来~
楼下,签名支持立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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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从下级到上级,一层一层,总有一天,像剥洋葱一样把他们一层层全剥下来
动物总是有机会去检验人类那脆弱的友谊和忠贞--我爱我的老大  我是一个自私的人http://home.ani8.com/blog/my/1504/index.htmlMSN:zll851112@hotmail.com 视频博客http://blog.sina.com.cn/85ba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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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提你的 我做我的 有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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